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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综合治理 严格公车管理
来源:昌吉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0-12-31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区、州“勤俭节约、过紧日子”工作要求,2020年,昌吉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以推进标准化管理为目标,不断完善配套管理制度,促进公务用车管理规范、运行节约、使用高效。
    一、出台相关规定。牵头制定《昌吉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自治州本级党政机关驻村工作队车辆备案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和《关于加强机关公务用车运行管理的实施办法》等规定,构建公务用车“1+x”管理体系,为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规范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二、实现互联网+管理。积极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手段在公务用车领域的应用,投资2万余元建成信息化管理平台。将公务用车编制、处置等所有业务统一纳入信息系统,开启“互联网+公务用车管理”的工作模式,通过信息化建设促进公务用车管理效能提升。截至目前,信息平台共录入车辆信息2000多个,有效减少了管理成本,提升了管理效率。
    三、从严核定编制。各部门严格按照“新核定编制总数不得超过原编制数、全州公务用车编制只减不增”的原则核定公务用车编制。截至目前,已完成州本级200多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各县(市)公务用车编制核定工作。
    四、实行编制管理。按照“一户一册、一车一编”的原则,把公务用车编制登记簿作为单位购置、更新、处置公务用车的重要依据和基础凭证,将在编车辆全部纳入编制簿管理,建立完善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台账。截至目前,已为州本级50多家党政机关发放公务用车编制管理簿。
    五、严把“处置关”。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分三次对45辆超标车辆进行公开拍卖,共拍得293.94万元,处置资金全部上缴国库,调剂使用一般公务用车51辆,清退借用、占用下属单位及企业车辆10辆,封停超编制合标车辆23辆,采取拍卖方式处置45辆,报废处置34辆。各县(市)调配使用145辆,采取拍卖方式处置48辆,报废处置23辆。
    六、专题培训宣传。先后2次召开专题培训会,培训州直部门、各县市业务骨干100余人,设计、印发《昌吉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宣传资料》1500余份,印发《昌吉州党政机关机关事务管理法规制度选编》100本,印制温馨工作提示单600份,传达学习专项整治相关政策、实施步骤。通过举办培训班、现场检查指导、设计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促进公务用车管理更加规范、节约、高效。
    七、加大督查力度。利用一个月的时间,组织开展公务用车巡检考核。对州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7个县(市)进行了巡检考核,累计48家,解决问题23个。通过巡检考核,对党政机关超编制、超标准、借用占用等违规问题进行清理和规范,优化公务用车配置结构,降低车辆运行成本,确保全州公务用车配备使用达标合规,符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