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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举措扎实做好公车专项整治工作
来源:昌吉州吉木萨尔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20-12-17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有效保障公务活动,降低运行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由昌吉州吉木萨尔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牵头,相关单位配合对全县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工作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公务用车专项整治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健全组织,责任到人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亲自牵头,成立由县委办、政府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监委、财政局、审计局、公安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13家成员单位组成的吉木萨尔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形成专人负责,各部门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是抓实基础,完善管理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吉木萨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公务用车编制管理暂行规定》《吉木萨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控购审批管理暂行规定》《吉木萨尔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并严格落实。

三是注重管理,严格审核严格按上级文件履行购车审核、审批手续驳回购车申请7次,2020年无购入新车严格执行巡检考核制度建立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台账。实行一车一档制度监督、指导公务用车归口管理单位严格执行车辆运行记录,对每次出车事由、地点、里程、油耗、维修等事项进行登记统计,落实车辆使用信息登记和公示制度,有效降低了运行成本。节假日期间执行单位停放制度,除工作需要外均封存停驶。严格执行越野车和商务车派车制度。

四是加强管理,严格监督问责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建立群众监督机制,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委、财政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三家单位联合对全县公务用车进行专项巡检2次,对违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的单位,下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依规封停超编、超标车辆,有效巩固了公务用车专项整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