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路公务员小区住户单位:
2012年7月12日,自治区住房改革和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第八次房改办会议。会议明确了幸福路公务员小区房产证办理工作中的相关问题,现将会议纪要精神通知你单位,请各住户单位严格按照会议纪要精神执行。
按照会议精神,请你单位指定幸福路公务员小区房产证办理专职工作人员到聚天大厦八楼会议室核实本单位参加房改房住户的人数、集资款总额后,到自治区资金监管中心按集资款总额的2%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凭交款回执单领取本单位房改房住户办证的相关资料,各单位办理本单位参加幸福路公务员小区房改房住户的产权证。
附:自治区房改办《第八次房改办会议纪要》第八次房改办会议纪要.doc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