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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召开“两个办法”线上研讨会促进依法行政能力提升
来源:局政策法规处   发布日期:2023-09-26   浏览次数:

    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231号,以下简称《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新政发〔202327号,以下简称《资产办法》)相继出台实施,标志着自治区机关事务法治化建设进入新阶段。为进一步做好两个办法学习宣贯工作,按照局党组安排,98,政策法规处组织14个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通过线上形式召开了两个办法座谈研讨会,地(州、市)分别交流发言,体现了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措施有力。

    伊犁州制定印发《伊犁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贯彻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工作方案》《关于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学习贯彻的通知》,全州共开展宣传教育活动1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700余份。

    塔城地区积极争取将《办法》列入3月中旬中共塔城地委委员(扩大)会议和行署常务会议列入学习内容,并利用塔城零距离海报、地区政府网头条、集中办公区电子屏打出宣传标语、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干部职工短信群发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了宣传活动。积极探索公物仓制度化管理体制和机制,目前,塔城地县两级共建立实体公物仓15个,入仓资产13余万件,累计调剂资产3000余件(次)。提请塔城地区行署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塔城地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塔行发〔202326号),91日起已正式施行。

    克拉玛依市制定印发《克拉玛依市本级公物仓管理办法》,目前纳入公物仓实施集中统一管理的资产共1762件,资产价值约230万元。

    博州制定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州上下全面开展深入学习。制定《自治州州直单位公物仓运行办法(试行)》《自治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设施与家具配置标准》等配套制度。

    昌吉州制定《昌吉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贯彻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工作方案》,并与州委组织部联合在县级领导学考平台安排《办法》知识测试。会同财政部门出台《昌吉回族自治州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明晰部门职能边界。

    哈密市制定《哈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工作方案》对全市机关事务管理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办法》进行安排部署,共计发放宣传册1000本、宣传折页2000张。制定《哈密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哈密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管理规定》等5项资产管理配套制度。

    吐鲁番市两个办法列入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并先后组织干部职工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党组书记专题讲解等多种形式加强学习。积极申请、主动承接资产管理职能,6月底经市编委批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能从财政局已划转至吐鲁番局,成为全疆首家实现资产管理职能划转的地(州、市),正式启动资产清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公物仓管理制度,先后印发了《吐鲁番市市直机关国有资产清查统计工作方案》《关于建立吐鲁番市市直单位公物仓管理运行机制的通知》,明确工作任务,清查统计范围,公物仓管理范围、管理方式、资产入仓、出(租)借、调剂工作流程。目前入仓资产共用159件,跨层级调剂资产83件、市本级调剂资产11件,调剂资产价值49万元。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等10多家单位申请闲置资产纳入调拨实体公物仓400余件,资产价值1000余万元。

    喀什地区“两个办法”出台后,第一时间呈报地委主要领导阅,行署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要求行署党组班子成员、行署组成部门及各县市人民政府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阿克苏地区制定《阿克苏地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贯彻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阿克苏地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贯彻实施〈自治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组织召开“两个办法”施行部署动员会,对全地区学习宣传贯彻“两个办法”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运行规程》,规范公物仓管理运行,累计入库各类资产3700余件,调剂使用2200余件

    和田地区制定出台《和田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和田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用于指导和田地区国有资产盘活工作。

    通过线上座谈研讨,各地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畅所欲言,充分交流了经验做法,大家一致认为:两个办法的出台实施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疆方略的具体体现,是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工作要求的重要措施,有利于依法加强政府内部行政管理、依规严格党政机关自身建设管理,对依法加强和规范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各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还将持续抓好两个办法的学习贯彻,不断完善相关配套管理制度,逐步推进机关事务管理权责清晰、职能规范、工作高效,不断提升全区机关事务工作依法治理水平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