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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14个地(州、市)顺利完成2020年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任务

发布时间:2020-12-29
来源:节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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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5月以来,为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发挥党政机关率先垂范作用,营造绿色低碳的良好氛围,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联合印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要求,14个地(州、市)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促使党政机关管理依法、规范、节约、高效。各地(州、市)按照“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把关”的原则,做到成熟一批,创建一批,着力确保创建工作质量,采取核查档案和实地抽验的方式开展了评价验收工作。经审核统计,2020年,14个地(州、市)评价验收1885家党政机关,通过验收1832家,按照“2020年年底,完成全区30%以上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创建工作任务,应完成创建1765家,超额完成67家创建指标。

    各创建单位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推进创建相关工作,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降低行政成本、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把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聚焦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绿色办公、制止餐饮浪费、生活垃圾分类等重点领域,成立创建工作组织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落实落细各项创建内容,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有限经费和资产的使用效益,确保创建成功。

    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关于党和政府要带头“过紧日子”的要求,推动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推行绿色办公,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确保到2022年底,全区70%以上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达到节约型机关创建要求。

    下一步将把节约型机关创建纳入自治区党委对各地(州、市)绩效考核指标内容,确保党政机关“一把手”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好第一责任人作用,形成“厉行节约,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同时,积极建立以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为牵头单位,发展改革、财政、宣传等主管部门共同参与的组织推进模式,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和协作,取长补短、优势互补,不断提升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水平,扎实稳步推进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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