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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部署全区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带头开展反食品浪费工作

发布时间:2021-12-21
来源: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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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自治区反食品浪费工作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州、市)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重要批示指示。2021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正式颁布实施,明确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为进一步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在实处,将法律规定的责任落在行之有效的措施上,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带动作用,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起草了《自治区反食品浪费工作实施意见》。

    《意见》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特别是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立足“三新”要求,以《反食品浪费法》为基本遵循,以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为主要任务,以形成勤俭节约绿色消费文明餐桌新风尚为基本目标,突出餐饮供给和消费端两个重点以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为重点,示范带动、宣传推动、广泛发动,在全社会大力开展“六大行动”,着力在全区上下构建节约粮食、反对浪费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到2025年,健全完善覆盖全区反食品浪费政策体系、标准体系和监管体系,横向构建统一协调、有效协同的管理机制,纵向形成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三级组织指导体系,全区基本形成管理有效、行有所规、各尽其责、协同联动的反食品浪费工作格局,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显著,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明显有效发挥。

    《意见》结合工作目标和自治区实际,明确了单位食堂节粮减损行动、公务活动用餐节约示范行动、餐厨垃圾减量治理行动、制度机制创建行动、主题宣传教育行动、监督检查与成效评估行动等六大行动和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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