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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37家创建2017-2018年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通过国家评价验收
来源:   发布日期:2018-11-14   浏览次数:

2018119日至13,由国务院国资委机关服务局副局长杨少璞带队,国管局、教育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等单位相关人员一行6人组成的考核组,对我区37创建2017-2018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进行了资料审核和实地评价验收。

1111日上午,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张军贤主持召开了2017-2018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验收会。会上,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向考核组汇报了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情况,杨少璞副局长对新疆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殷切希望。考核期间,考核组分赴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呼图壁县中医医院、鄯善县中心幼儿园、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州税务局等四家单位复核创建工作开展情况。通过资料审核和实地复核,37家创建单位2017年人均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用水量均低于所属类别的能源资源消耗平均值,完成了人均综合能耗下降2.2%、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2%、人均用水量下降3.2%的强度目标,特别是在节能改造、新能源利用、创新性成果等方面亮点纷呈、各有特色,很好的发挥了公共机构排头兵、领头雁的示范引领作用。

国家考核组表示,37家单位创建力度大、示范作用强、引领效果好,充分展示了节能成效,为全社会营造出崇尚节俭、厉行节约的良好氛围,有效推动了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最终审定37家创建单位全部通过此次评价验收

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的有力举措。今后,自治区各级公共机构将认真总结示范单位先进经验和做法,以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为主线,以能源资源节约增效为目标,大力践行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不断夯实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发展基础,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新疆作出应有贡献。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相关同志参加了此次评价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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