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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举报方式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8-21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现在全区范围内公布监督举报内容和方式,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

一、监督举报范围  

(一)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四)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

(五)干部作风问题

二、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991—2398419

监督举报邮箱:531987678@QQ.com 

网站监督举报地址: http://www.xjsgj.gov.cn/ 互动交流—领导信箱

书面监督举报地址 乌鲁木齐市和平北路12号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纪委 (邮编:8300002)

三、监督举报须知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对于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涉嫌犯罪的,将视情节轻重,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举报人应留下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便于进一步沟通联系,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9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