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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比选《自治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五五”规划》编制服务机构的公告
来源: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   发布日期:2025-11-11   浏览次数:

关于公开比选《自治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五五”规划》编制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高标准、高质量编制《自治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面向社会公开比选具有专业资质和丰富经验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承担规划编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自治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五五”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二、项目经费

本项目最高限价15万元,包含但不仅限于资料收集、专题调研、编制印刷、意见征求等费用。

三、服务内容

梳理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对自治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难点,认真分析研判并总结评估。结合新疆实际,开展调研分析并提出符合自治区实际的“十五五”规划目标、任务、实施路径及保障措施,推动公共机构全面绿色转型,助力美丽新疆建设。

四、报名资格要求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恪守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积极参与和接受行业自律管理。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

(三)报名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研究所或者具有类似服务经验的专业机构,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报名,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报名单位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是具有较强的专业研究实力,尤其在节能降碳方面有一定研究基础或实践经验二是了解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节能降碳的各项政策法规三是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

(五)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实践广度二是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学术造诣,责任心强。

五、比选材料

(一)报价表(含各分项组成)

(二)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证明、信用证明;

(三)单位简介,本项目团队组成以及近三年相关工作业绩(需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四)规划编制思路方向

(五)关于该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方式、保障措施

(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六、比选材料提交要求

比选材料一式3A4纸双面印制,左侧按顺序胶装,并进行密封,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所有提交材料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七、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和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5111413

(二)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和平北路12号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503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0991-2391029

八、比选时间

2025111416

九、比选规则

本项目将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综合评分进行评选,综合考虑业绩、实施方案、报价等因素,对报名单位进行综合评定。

十、其他事项

报名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比选材料报送指定地点,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比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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