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贯彻落实“两个办法”领导小组
信息专报
第一期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发《关于认真贯彻实施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党政机关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7年12月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进行安排部署,着力解决党政机关在管房、用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注重从细节上遏制腐败,表明了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2017年12月19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兵团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以及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印发通知,对贯彻实施“两个办法”作出了安排部署,从“充分认识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主要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宣传培训,抓紧做好贯彻落实重点工作”等四个方面,对各级各地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贯彻实施“两个办法”作出要求,确保“两个办法”落到实处。
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两个办法”的重要意义。“两个办法”是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的制度成果,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必须要从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学习贯彻“两个办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紧抓好贯彻实施工作。
二、准确把握“两个办法”的主要内容。重点把握四个方面主要内容。一是贯彻从严规范管理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针对办公用房专项整治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明确标准规范,加大问责力度,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管理机制。二是坚持集中统一管理原则。将集中统一管理原则贯穿到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管理的各领域各环节,办公用房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权属、统一配置、统一处置,公务用车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三是推行全生命周期管理。统筹考虑各个管理环节问题,对办公用房的权属、配置、使用、维修、处置利用等全生命周期进行规范,严控配置“入口”,多渠道创新处置“出口”。除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外,增加了平台建设和处置管理等内容,确保管理无死角、全覆盖。四是创新管理理念和方式方法。深入总结提炼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积极吸收借鉴新管理方式方法,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指定了办公用房分配使用凭证、租金制、跨系统跨层级调剂和公务用车服务平台、标识化管理等一系列创新性举措。
三、认真组织宣传培训。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把贯彻落实“两个办法”作为作为当前重要任务。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掌握主要内容,理解精神实质。二是广泛做好宣传,宣传“两个办法”的立法宗旨、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正确引导舆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三是有计划、分层次组织开展培训,做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及时总结提炼贯彻实施“两个办法”的好经验好做法,组织交流推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抓紧做好贯彻“两个办法”的重点工作。一是要完善贯彻实施工作机制。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统一思想认识、密切协作配合,积极稳妥推进办公用房统一权属、项目审核备案、闲置资源利用及公务用车统一购置经费、服务平台建设、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核定备案规定落实,共同推进“两个办法”落地见效。二是加快配套制度建设。要结合工作实际,于2018年年底前制定或修订实施办法,因地制宜出台相关具体政策和标准,梳理已有涉及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的政策文件并做好修改或废止工作,确保“两个办法”能落地、可推进、易执行。三是积极开展督导检查。各地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建立业务指导关系,及时组织开展本地区贯彻落实“两个办法”情况的督导检查,加强上下联动、协同配合,确保各项规定严格执行。
坚持问题导向 严管用房用车 ——国家机关
事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党政机关办公
用房、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两个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坚持问题导向,“剑指”办公用房管理六大突出问题。一是针对职责不清、边界不明问题,具体明确机关事务等管理部门职责分工,按职履责、分工协作,主管本级、指导下级。二是针对苦乐不均、调剂困难问题,提出权属统一登记至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推动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党政机关按标准使用办公用房。三是针对分散办公、配套设施重复建设问题,加强规划引领,优化布局,倡导逐步推进集中或相对集中办公。四是针对超标准建设问题,提出从严控制配置“入口”,明确配置方式优先级顺序,首先调剂,其次置换或租用,最后才能采取建设方式。五是针对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严格使用管理,明确保障范围,对于使用单位调整安排、占用腾退以及领导干部多处办公、调离、退休,提出具体管理要求。六是针对资源闲置、资产使用效益低问题,多渠道创新办公用房闲置资产“出口”,提出6种处置利用方式,推行全生命周期管理。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着力构建公务用车管理新制度。新修订公车管理办法以全面实行公务用车编制和标准管理为核心,强化配备、使用、处置等全流程管理,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明确集中统一。赋予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管理本级、指导下级的职责,明确要求对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四统一”管理,即: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管理。二是坚持厉行节约。在公务用车编制和标准两个核心问题上作出了相应安排。一方面,进一步强化编制刚性约束,将公务用车全部纳入编制管理,明确编制核定责任主体,严控公务用车数量规模。另一方面,坚持经济适用、节能环保原则,分类细化各类公务用车排气量、价格标准,要求党政机关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三是创新管理方式。针对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等违规违纪现象,采取创新性手段进行监督。包括:建立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实行标识化管理、推进信息公开,完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统计报告等制度。
“两个办法”进一步构建完善了监督体系,强化监督问责违规违纪行为。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坚持惩防并举,突出强调全方位监督。一是建立健全内外结合、上下联动、惩防并举的综合监督体系,建立巡查考核制度,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政府绩效考核以及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相结合;二是建立信息公开制度,积极引入社会监督,明确公开内容、公开方式;三是分别针对管理部门、使用单位列出违规清单,照单究责,动真碰硬、有责必究。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从三个方面强化对公务用车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的监督问责。一是编制一张监督网,明确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管理职责,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监督合力;二是加强对主管部门监督,增加了对主管部门违反编制、标准管理5个方面的问责情形;三是加强对使用单位的监督,全面细化了针对使用单位的问责,涉及公车配备、使用、处置、经费支出等9个方面的情形,涵盖全流程、各环节,实现公务用车违规违纪问题问责无死角、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