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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贯彻落实“两个办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赴川、渝、鲁、浙学习调研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8-29   浏览次数: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贯彻落实“两个办法”领导小组

信息专报

第三期

 


贯彻落实“两个办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赴

川、渝、鲁、浙学习调研办公用房和

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抓好“两个办法”贯彻落实,科学制订《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自治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201837日至312日,贯彻落实“两个办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赴川、渝、鲁、浙学习调研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一、学习情况

    学习调研以座谈交流和现场观摩的方式进行,通过座谈了解兄弟省市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并深入四个省市办公用房管理处、公务用车管理处等业务处室,采取面对面请教、问答交流、实地操作等方式,实地学习了解兄弟省市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好的做法和经验。

二、学习成果

    (一)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方面。山东省、重庆市管理局已起草完成了本省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初稿,正在征求意见;四川省、浙江省管理局《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草拟工作正在进行中。

好的经验和做法:一是高度重视办公用房权属核查登记工作。四省市均成立了由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协调领导小组,以省委或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专门通知,财政安排专项经费对省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核查。重庆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担任办公用房清理核查领导小组组长,财政安排专项经费1500万元,用近一年时间完成了市本级党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权属核查登记工作。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创新管理方式。四省市在中央70号文件下发前均出台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四川省出台《办公用房维修管理办法》,浙江省印发《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办公用房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山东省积极发挥技术专家作用,出台《办公用房维修改造评估论证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科学有效的办公用房大中型维修改造项目审批制度。三是建设信息化管理平台,提升办公用房管理水平。四省市管理局均建设完成了办公用房信息化管理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使用、租赁、调剂、维修等进行全天候监管。

    (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方面。四省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均已完成。山东省、重庆市起草完成了本省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草案;四川省、浙江省管理局起草班子已经组建,正在开展起草工作。

好的经验和做法:一是公务用车管理职能明确,机构健全。四省市公务用车管理职能均隶属于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四川省、山东省、重庆市管理局均成立了公务用车管理处,人员编制均在5人以上。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以抓好公务用车实物管理为重点,成立公务用车管理处和公务用车管理中心,一套人马两块牌子,采取车辆集中统一管理模式,提高公务出行的保障能力和效率。二是全面开展公务用车改革和清理核查工作。四省市均成立了以省级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公务用车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开展公务用车清理核查工作,摸清了省级机关和全省公务用车底数,建立了车辆管理信息台账。四省市公务用车改革基本完成,四川省公务用车由车改前全省10万余辆压减至车改后2万余辆;山东省公务用车由车改前12万余辆压减至6.5万余辆;重庆市市级公务用车由车改前4000余辆压减至车改后1700余辆(不含执法执勤用车)。三是建立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提升公务用车管理现代化水平。四省市高度重视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工作,四川省和山东省计划投入1000余万元,建设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浙江省财政已投入1000余万元,建设完成了公务用车管理“全省一张网”信息平台,试点推行跨地区公务用车出行调度和保障服务。

三、关于调研成果转换的几点建议

(一)办公用房管理方面。一是通过开展办公用房权属核查登记,将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登记至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名下,实现对办公用房的统一规划、统一权属、统一配置、统一处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二是研究制定《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争取201871日前报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执行

(二)公务用车管理方面。一是成立由自治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自治区公务用车清理核查领导小组,由公务用车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启动公务用车清理核查工作,摸清自治区公务用车实有底数。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国管局通知精神,加快制定出台《自治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

(三)信息化管理方面。一是借助国管局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管理平台,并实现与自治区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共享共用。二是在启动开展公务用车清理核查工作的同时,启动建设自治区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将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形成公务用车管理“全区一张网”。

 

 

四川省深入贯彻《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首次试点协议使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近日,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与省住建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档案局、省体育局等4家试点单位,签订了《四川省省直机关办公用房使用协议》(以下简称《使用协议》)。在协议中,双方就相关办公用房的权属和使用规范作了明确规定,作为使用办公用房的4家单位,须严格按照协议使用办公用房。

一、一纸之约,打破办公用房权属统一难题

试点协议用房工作,是四川省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精神的首个具体措施,也是四川省首次依法通过书面形式,点对点重新界定省直办公用房权属、规范用房行为的尝试。协议按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改革方向,明确了办公用房实行统一权属,集中统一管理,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产权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代省政府持有,统一调配给签订协议的各机关单位使用,用房单位对办公用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协议明确了办公用房的使用规范,如果发现用房单位有违反协议超标准用房等行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有权会同有关部门对违规单位进行严肃追责。《协议》的签订,为深入推动办公用房统一规划、维修、调配等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一大变革,推进办公用房管理法制化

以前由于房屋权属分散各家,房屋管理职能未实现真正统一,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各自为阵,在建设、装修、维修、使用等方面的差异较大,个别单位还存在超标准占有使用、随意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和出租出借等现象,致使各单位之间的办公环境“苦乐不均”。分散管理的另一个弊病是可能造成资金来源好的单位超标准装修,影响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通过签署用房协议,实现了办公用房统一管理,打破了办公用房部门“所有制”,明确了办公用房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的法定职能,迈出了推进办公用房统一管理的重要步伐,是对办公用房国有资产管理的一次重要变革。通过签署用房协议,实现了办公用房的统一调配,不仅解决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苦乐不均”的情况,而且有效落实了全面从严治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既从作风建设上遏制了办公用房领域歪风邪气,同时通过条款化固定管理者和使用者权利义务,使管理工作走向法治化。

三、一项约束,规范办公用房的使用管理

为保证协议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四川省精心做好试点工作的选送,挑选省住建厅、国土资源厅等积极支持办公用房统一管理改革的相关职能部门,为协议的落实落地做出表率。同时,为保证协议科学,协议明确了按照五年一个周期对办公用房实行动态管理调配。在房屋使用上,未经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同意,用房单位不得改变使用用途,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擅自出租转借,不得擅自出租、装修、维修。在内部使用调配上,各级干部在标准范围内使用,不得超标和多处占用。在日常维护管理上,由用房单位承担办公用房的日常水、电、气费和设施维护费及物业管理费。无正当理由闲置办公用房时间达半年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有权收回重新调配。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在对协议试点工作评估的基础上,适时推进全覆盖。此外,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还将按照全国统一设计,为协议使用单位发放使用凭证,强化合规性、合法性。

 

乌苏市积极推进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改革

 

近日,乌苏市出台《乌苏市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对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统一管理、提高保障效率、规范车辆使用等方面进行了制度性安排,为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明确工作目标,建设公务用车新制度

    乌苏市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改革,坚持“车改暂缓、车管不暂缓”的理念,以社会化、市场化为方向,明确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公务用车管理职能,通过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供给、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公务用车等方式,改革公务用车供给模式,建设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的新型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做到“四统一、三降低、两提高”(即:统一编制、统一购置、统一管理、统一调度;降低公务用车使用成本、降低公务用车总量、降低驾驶人员数量;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提高公务出行保障效率)从根本上解决公务用车配备管理中的问题,形成高效廉洁、监管有效的公务用车管理体系。

二、明确参改范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现全覆盖

机构范围:包含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检查机关、审判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群众团体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车辆范围: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应急车辆、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乡镇原则上保留2辆公务用车,市直机关及所属行政机构,原则上不核定应急公务用车,违规车辆统一收回管理。

三、明确责任机制,压实各部门改革工作职责

成立由县委分管领导为组长,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国资委、市委办、政府办、纪委监察、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配合的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发改部门负责租车服务费用价格审定;财政部门负责改革中涉及的取消车辆处置、测算制定用车费用标准、经费保障和相关配套政策的拟定;审计部门负责将车辆全生命周期管理过程纳入审计监督;人社部门负责司勤人员安置等工作。

四、明确工作任务,有序推进各项改革措施

一是成立国有公司。成立公务用车管理公司,公司主管部门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司管理人员由机关事务管理局推荐,公司车辆数量、工作人员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研究确定。二是合理处置涉改车辆。由机关事务管理局摸清用车底数,登记造册。对编制外公务用车,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第三方评估确认划转车辆,统一办理国有资产核销手续和过户手续。对车况差、年限长的老旧车辆,按程序公开拍卖,所得款上缴国库。三是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坚持内部消化和多种渠道安置相结合,积极稳妥安置司勤人员。四是核定用车保障标准。由财政局按工作量对四套班子车辆制定标准定额预算,特种车辆按原标准予以保障。各委、办、局、人民团体和乡镇场,由财政局根据实际情况做定额预算。五是确定租车服务标准。由财政局、发改委(物价局)按具体情况核定租车价格。国有公司统一管理、统一调配,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以发改委(物价局)核定的价格向各单位公务活动提供租车服务。

五、阶段性成效

一是有效整合公务用车资源。通过对首批编制20人以下的单位车辆进行改革,确定涉改车辆78辆,44辆用于保障基层用车,34辆予以收回;并对全部公务用车安装GPS,实行信息化管理。二是运行管理更加规范高效。由国资公司进行统一管理、调度,对司勤人员进行日常考勤、量化考核,并借助公务用车管理信息系统规范用车审批程序,达到了车辆使用效率和保障效率“双提高”。三是厉行节约效果突出。通过严格执行“五定管理”(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养、定点保险、定点停放),建立完善加油登记、车辆维修事前报批等制度,有效控制了车辆费用开支,降低了用车成本。四是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得到落实。通过实行公务用车管理改革,强化公务用车管理,有效遏制了公务用车领域“四风”问题,从制度上构筑起了防范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违规问题的防线,有力防治了“车轮上的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