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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管党政机关用房用车  严防“四风”问题反弹——湖南省纪委下发通报整治违规使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问题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8-29   浏览次数: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贯彻落实“两个办法”领导小组

信息专报

第五期



严管党政机关用房用车  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湖南省纪委下发通报整治违规使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问题

 

近日,湖南省纪委对查处的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了通报,其中涉及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的问题达4起,作为使用频率最高、工作生活所必需的办公用房、公务用车领域“四风”“四气”问题反弹回潮的隐患不容忽视,加强和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势在必行。

湖南省通报的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中,涉及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3起,涉及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1起:一是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领导干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截至201712月改制前,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正职干部的办公用房均存在超标问题,超标准面积达3540平方米。包括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谢立新,原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国光等4名党员领导干部被给予严重警告或警告处分。二是湖南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蒋祖烜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湖南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蒋祖烜超标准使用内含一间办公室、一间休息室、一间卫生间的办公用房,超标准7.2平方米。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通知要求省直单位全面清理办公用房后,在未完成整改的情况下,蒋祖烜在省委宣传部《省直机关人员办公室使用情况统计表》中的“完成情况”栏中全部填写“达标”。拟给予蒋祖烜党纪处分,按程序报批。三是娄底技校党委委员、副校长朱宁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办公室面积24.18平方米,门口挂有“副校长室”和“市人社局人事考试技校考点办公室”两块牌子,实际由朱宁一人使用,超出规定使用面积6.18平方米,属于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朱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四是衡阳市政府副厅级干部胡水龙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胡水龙在担任衡阳市珠晖区委书记期间超标准配备一台排量2.0升、价值19.98万元的日产天籁轿车。20107月,违规安排国有企业为其超标准购置一台排量3.8升、价值39.8万元的越野车。20133月,胡水龙任衡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后,仍在使用这两台车。201312月,衡阳市纪委开展超标准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专项整治,胡水龙未按要求将越野车退回。在省委第三巡视组的督促下,201512月胡水龙将越野车退回珠晖区,20163月将天籁轿车退回珠晖区。胡水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湖南省纪委通报的违规使用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问题,一方面再次表明官僚主义、享乐主义等“四风”“四气”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党员干部作风整治必须持续加强;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方面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手段落后、日常监督缺位等亟待解决的问题。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领域出现的“四风”“四气”问题绝不是小事,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通过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厘清界限标准,列出违规清单,加强监督执纪,让广大党员干部提高警惕,消除模糊认识,明“底线”、知“红线”,避免打“擦边球”、“钻空子”的现象发生,彻底堵住作风建设漏洞,把作风建设真正抓在日常、严在经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