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现将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坚持党组带头、学思践悟。采取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和集体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自治区党委重要会议精神等纳入学习内容,截至目前,局党组中心组学习8次,局党组会议会前学习30次。制定印发《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教育培训工作措施》,局党组成员分别在分管处室、联系单位开展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宣讲5场次。
坚持党组统筹、压实责任。制定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8类28项职责清单,及时调整更新《机关事务管理系统区地县三级权责清单指导目录》,新增“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能,指导14个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及时认领、调整权责事项,已有12个地州市经党委、政府(行署)会议明确划转资产管理职责,并印发“三定”规定。局党组主要领导年内听取法治化工作汇报5次,研究解决规划、立法、执法等事项15件,党组会专题研究涉法事项172件。每年制定管理局年度法治建设任务清单,每月常态化督导,分管局领导每季度听取汇报,年底列入绩效考评重点指标,全局上下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员主动参与的有效机制,为法治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坚持党组主抓、同题共答。针对资产管理、工程建设、后勤服务、政府采购等风险防范重点业务、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建立局党组统一领导、局机关纪委协助推动落实,各部门各负其责、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监督管理工作格局,实行党组全面监督、纪检监察专责监督、巡视巡察专项监督、审计专项监督、党的工作部门的党内监督、职能部门专业监督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访条例》,完善我局信访接待工作流程,将每个月第二周的星期三确定为局领导信访接待日,由局党组成员轮流接访。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认真办理5件人大代表建议(2件主办,3件协办)和2件政协委员提案,全部在规定时间内依法依规办理完成,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沟通率、办结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二)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全面推进行业依法行政落地落细落实
坚持立法先行,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在自治区司法厅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立法计划,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立法工作规定》的程序开展好立法相关工作,《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于2024年12月以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43号颁布实施。《自治区机关运行保障条例》形成过程稿17稿,完成立法调研、专家论证、意见征求等工作,并向自治区人大报送请示件,争取列入2025年审议出台项目。
坚持依法决策,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局党组集体决策,每年局党组班子综合报告、局党组成员述职报告中都将法治化建设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管好用好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定落实《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开展68件文件合规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核,751件涉及决策和履职事项均先行开展合规性审核,局系统670件合同均经法定决策程序后签订。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涉及管理局及所属单位的行政案件,严肃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坚持规范管理,严格落实政策措施和制度文件审核审查机制。认真落实合法性审核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取得新成效。贯彻落实《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制定印发《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管理办法》,全面推进合法性审核、“三统一”、有效期和政策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2024年对1996年1月1日将自治区党委机关事务管理局、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合并成立为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以来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及政策措施进行了全面清理,对“不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等方面进行了重点梳理。累计核查文书档案8000余件,清理文件399件,对局系统209件内部制度文件,117件领导小组及其制度文件进行了统一清理,切实维护了法制统一、政令畅通。
(三)着力加强机关事务领域行政执法,健全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体系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要求,规范执法行为。着力推进机关事务管理系统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持续加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力度,印发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及时公布、动态更新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行政执法流程图》。结合行业执法特点,研究推出包容审慎监管措施,研究梳理自治区机关事务领域自由裁量基准。
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提高执法效能。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工作部署,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督促局首批“放管服”改革3类7项任务清单落实,更新局行政执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提高工作效率,统筹执法资源。依法规范公共机构节能监察工作,制定执法手册,开展执法培训,形成执法案例,提高监管效能。
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监督。2022年,全新改版局门户网站,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设政策法规专栏,及时更新网页。业务部门(单位)及时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告宣传机关事务相关法规和政策,及时公布管理局日常工作流程,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共机构节能等审批程序均已在网上公布。
(四)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持续推进机关事务行业普法依法治理
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提升学法用法成效。落实《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实施方案》,推进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学法经常化、制度化。今年以来,通过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组织《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自治区机关事务事务管理办法》《自治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等内容专题学习7次,组织交流研讨4场、195人次。2024年在北京大学举办全区机关事务系统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1期50人,重点培训机关事务管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和实践案例,切实提升了领导干部依法依规履职办事的意识和水平。积极组织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 7期,参训147人次。
坚持结合实际,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增强依宪行政、依法行政意识,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念。持续组织做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宣传周、自治区宪法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4月宪法宣传月期间,全局系统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共计30余次。严格落实《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宪法宣誓制度实施细则》,明确局系统新提拔、新任职工作人员就职时都要按程序和要求进行宪法宣誓。突出重点,常态化开展《廉政准则》《保密法》《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升机关事务行业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坚持行业特色,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新疆机关事务》杂志、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专网主阵地作用,开设法律、政策等理论学习专栏,及时更新法律法规。用好业务内网,开发上线制度建设管理系统,及时更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内部制度文件等内容,形成制度数据库,收录近300万字。定制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廉政笔记”记录本,每月定期发布“廉政警语”供干部职工摘录学习。处室负责人围绕与自身处室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带头上课,并积极参与活动。全新改版管理局门户网站,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设政策法规专栏,及时更新网页。
二、存在的不足
今年以来,我局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体现了鲜明的机关事务行业特色,但在认知和实践层面仍存在不少差距:一是支撑机关事务系统依法行政的基础性法规制度建设还需要加强,机关运行保障工作还缺乏地方性法规予以规范和保障。二是法治建设专业人才队伍还比较缺乏,专业思维、专业能力、专业素质还比较欠缺,与依法治疆、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对机关事务法治化建设的要求还不相适应。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严格落实自治区依法治疆各项工作部署,加强重要业务领域法治建设,从严落实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和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健全专家论证、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机制。二是进一步健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资产管理、公务接待、后勤服务等重点业务领域配套法规制度。三是加快推动出台《自治区机关运行保障条例》。四是多渠道培养和引进机关事务法治人才。五是深化管理局内部法治化工作责任制并建立考核评比机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法治建设责任制,切实将工作抓到实处、融入日常、做到经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