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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严把“三关”守“钱袋子”过“紧日子”
来源:昌吉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5-22   浏览次数:

    近年来,昌吉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积极响应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号召,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公务用车全生命周期管理,在满足正常公务出行保障的基础上,厉行节约、开源节流,有效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支出,促进机关事务工作高效运转。

    一从需求到采购,严控车辆购置的“入口关”昌吉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严把公务用车购置审批关,今年来累计收到购置申请14份,经审核评估后暂缓3份,暂缓21.4%,节约车辆购置经费约144万元。对于经资料审核和现场查验后确需更新配备的公务用车,确保85%以上为新能源汽车。今年来,昌吉州已更新配备新能源汽车56辆,正在申请租赁25辆,在提升昌吉州公务出行保障效能的同时,也起到了党政机关带头示范引领的作用。

   从使用到维护,守住车辆运行的“过程关”昌吉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聚焦车辆运行中油费、维修费监管难的问题,通过“线下查验+线上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一方面,会同相关部门进行随机抽检,深入各单位细致审查公务用车管理台账,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另一方面,依托自治区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强化线上监管。今年来已核查4次,累计核查车辆1200余辆,通过行驶轨迹比对、电话核实,发现可疑问题3个,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通过对行车轨迹的全过程监督,有效遏制了“车轮上的腐败”。

    三审核到处置,把牢车辆处置的“出口关”为了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昌吉机关事务管理局多措并举建立了从审核到处置的全流程管理机制。一是加强审核。对拟申请处置的车辆,通过资料审核电话核实途径,确保资料齐全手续合理合规二是现场查验。针对大批量报废或存疑的车辆,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查验,根据实际车况进行细致检查和评估,在充分了解车辆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形成报告提交党组会研究三是公开拍卖。对于拟通过拍卖方式进行处置的车辆,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新管规〔20193号)要求审核把关,确保拍卖公开、透明,有效防范国有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