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昌吉州县处级干部周转住房管理,保障异地任(挂)职县处级干部履职和居住需要,推进周转房使用管理规范化,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多措并举着力加强周转房管理,用心用情做好周转住房服务保障工作。
建章立制抓落实。“立制度管长远”,为规范管理周转房,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了《昌吉州县处级干部周转住房管理制度》,明确了周转房入住范围、申请流程、使用规范、腾退机制及各方使用职责等,确保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促进周转住房使用规范化、常态化和长效化。
规范档案管理。建立周转房动态管理台账,实行专人负责,动态管理,严格登记周转房的申请、审核、使用和腾退等情况。遵循统一管理、规范标准、定向保障、只租不售、短期周转的原则,完善周转房管理档案一户一册,档案包含申请手续、租赁合同、租金收缴等,做到帐目清晰、信息完善。
确保合理调配。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周转房实行按照“先缴房租后使用”的原则,即在原有分配原则与数量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对入住对象是否符合入住条件进行严格把关,对不符合入住条件的对象及时清退,多余房源及时调整,确保周转房不被挤占,保障住房分配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