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工作“十四五”规划(修订版)》已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第22次党组会议审定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工作“十四五”规划(修订稿)
http://sgj.xinjiang.gov.cn/sgj/zcjd1/202403/160b7c8a30ad4379b11794ecc40a0ebc.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