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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启动区直机关国有资产清查统计工作
来源:局房地产管理处   发布日期:2022-08-05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区直机关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关于研究自治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事宜专题会议纪要》(新政阅〔202216号)精神,精准掌握区直机关国有资产底数,加强和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盘活用好存量资产,充分发挥国有资产效益,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启动区直机关国有资产清查统计工作。统计工作组于714日完成线上培训,共有92家单位,831人参加了线上培训。目前资产清查工作已进入自查阶段,各项工作进展有序。

    为确保真实、完整地掌握区直机关资产状况,精准摸清家底,优化资产配置,夯实管理基础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下设5个统计小组对区直机关清查工作进行全过程指导。制定了《自治区区直机关国有资产清查统计工作实施方案》《自治区区直机关国有资产清查统计工作保障方案》《自治区区直机关国有资产清查统计线上培训的方案》《自治区区直机关国有资产清查统计自查阶段工作方案》,按照制定方案要求,做好清查工作的要点难点专项培训,明确了自查阶段总结报告的形式、内容和具体要求,强调了此次工作纪律,责任落实到人,力争保质保量完成此次全面资产清查工作。

    据了解,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首次组织区直机关开展资产清查统计工作,是《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实施后,全国首批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区直机关开展的国有资产清查统计工作。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主动担当,积极作为,迎难而上,坚决落实依法履行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实物管理、具体管理的职责。积极学习兄弟省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先进理念,摸清自身不足之处,贴合实际,用心思考,把控细节要点,做好对政策的深入分析和研究,理清政策界限,用足政策,用好政策,用活政策,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踏实抓好清查任务的每一项具体工作。

    此次清查计划于10月中旬结束,清查工作完成后,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将运用好清查成果,促进区直机关国有资产统筹使用,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推动完善资产共享共有和调剂、经营性资产集中统一管理机制,更好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