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局党组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各项安排部署,巩固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质效的工作要求,财务(审计)处在“资产管理政策法规专题学习宣传周”活动期间,积极组织全处干部通过个人研读自学、处室内部交流研讨、重点内容汇总解读等多种形式全面系统地学习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汇编(一)》等涉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一系列文件。
学习过程中,处室干部在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的基础上,将资产管理政策法规逐条对照财务(审计)处职责职能进行梳理,通过分析当前管理现状,查摆管理盲区,细化工作内容,并针对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分离,造成资产损失浪费,实物管理与会计核算脱节,造成资产账实不符等亟待解决的问题,提出加强改进资产管理的建议,初步形成了“一集中,两结合”(资产要集中统一管理,要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要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整体工作思路。
通过学习研讨,为加强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财务核算的结合,财务(审计)处针对管理缺位提出具体改进措施。一是把住预算编审环节,利用资产共享共用机制实现资产整合与优化配置,从源头上解决重复、超标准购置等资产管理问题。二是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配置资产,实现新增资产预算、财务会计、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系统的有效衔接,实时跟踪资产预算执行结果。三是积极做好资产收益管理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等预算管理制度有效衔接,强化预算对资产收益的管理与约束职能。四是建立健全资产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各类数据、信息的有效保留,确保在未来工作中有依可循,减少审计风险。五是尝试将国有资产购置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有效解决资产未及时入账问题。
资产管理政策法规的学习是推动实现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集中统一管理的重要举措,是完善财务管理机制,防范财务风险的有效途径,更是充实提升财务人员专项业务理论知识的关键契机。下一步,财务(审计)处将继续不定期组织不同专题的学习,让政策法规学习成为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