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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机关食堂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成效显著
来源:局后勤服务管理处   发布日期:2023-12-08   浏览次数: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教育部民政部国家卫健委家机关事务管理联合开展的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要求,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统筹做好区直机关食堂食品安全工作

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认真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相关通知要求,坚决扛起我区机关食堂行业监督指导责任,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相关方案,明确了机关食堂食品安全专项行动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实现机关食堂全覆盖,为开展好专项行动奠定基础。

开展联合检查,排查重点隐患。规范自治区区直机关食堂经营管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全面提升机关餐厅食品安全水平,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自治区四套班子食堂、部分区直机关食堂等重点餐饮保障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实地检查的12个机关餐厅担的22个区直机关单位的用餐保障任务,联合检查组按照四不两直工作要求,深入机关食堂操作间、储藏间、餐厅等部位进行现场察看,确保食品安全检查不留死角。

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整改效果。坚持把问题整改贯穿食品安全专项行动中,全面梳理机关餐厅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对策,并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找准政策依据,确保不论是机关自办食堂还是承包经营食堂均在市场监督部门监督下运营,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均进行了书面反馈,针对安全隐患较多的单位,组织开展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完善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按职责任务,认真做好区直机关后勤服务管理指导工作,督促机关食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机关食堂经营管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定期对区直机关食堂进行督导规范,全面提升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水平,要求区直单位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主动对接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把机关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程,常抓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