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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榴花开映初心 法治护航促团结
来源:局机关党委   发布日期:2026-09-30   浏览次数:次

金秋时节,天山南北秋风送爽。9月21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正式施行后的第一个宣传周,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紧扣“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奋进伟大复兴征程”主题,开展首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系列活动。活动期间,管理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全员参与,从线上联动到线下课堂,持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有形有感有效。

坚持以学引领。管理局印发《关于在局系统开展首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细化任务、统筹安排。同步配发《中国新疆地区历史》《中国新疆地区宗教史》等相关书籍,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学一步、各党支部迅速跟进,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悟,让大家在交流中碰撞思想,在研讨中凝聚共识。9月22日下午,自治区党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主任王萍受邀授课,立足立法视角,结合工作实际,从时代背景、核心条款到理论逻辑、实践意义,全方位、深层次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讲解条理清晰、深入浅出。局系统党员干部职工表示,通过专题辅导,进一步明晰了民族团结的重大意义,了解掌握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核心要义、实践要求,将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维护者、传播者、践行者。

坚持以行践知。9月23日下午,局系统60余名党员干部职工走进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苇湖梁街道立井社区,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汇聚团结奋进复兴力量”主题党日活动。在铸牢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大家驻足观看,聆听历史回响。一个个鲜活的故事,一段段感人的经历,让在场参观人员深受触动。与此同时,管理局立体宣传矩阵全面铺开,走廊电子屏滚动播放主题片,在杂志、网站、公众号分批次刊发系列文章,营造浓厚氛围。局属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了快闪、摄影等活动。驻村工作队利用升国旗、夜校等,开展“我身边的中华文化印记”百姓巡回宣讲,声音传遍田间地头,政策走进各族群众心中。

本次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既是一次集中思想教育,更是一场深刻的精神洗礼。通过学法普法、典型宣讲、实践践悟,全局党员干部职工更加自觉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切实把凝聚起来的团结奋进力量转化为推动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奋力谱写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