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决策部署,加大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宣传示范力度,按照《关于开展绿色低碳公共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23〕240号)要求,在全区组织开展了绿色低碳公共机构遴选工作。经申报、筛选、评议、审核等程序,按照“聚焦重点、因地制宜、同类最优”的原则,现将符合绿色低碳公共机构条件的单位予以公示(见附件)。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馈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需书面反馈意见并明确事实依据、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7日—1月23日
联系电话:0991-2391027
附件:绿色低碳公共机构推荐名单
2024年1月16日
附件
绿色低碳公共机构推荐名单
编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类型 |
所属重点方向 |
1 |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 |
学校 |
用能系统电气化改造 |
2 |
和田地区实验中学 |
学校 |
用能系统电气化改造 |
3 |
哈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机关 |
可再生能源应用 |
4 |
温宿县人民医院 |
医院 |
可再生能源应用 |
5 |
乌鲁木齐市友谊医院 |
医院 |
绿色低碳建筑建设 |
6 |
喀什地区中医医院 |
医院 |
绿色低碳建筑建设 |
7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机关 |
建筑用能智能化管理 |
8 |
新疆医科大学 |
学校 |
建筑用能智能化管理 |
9 |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 |
学校 |
数据中心绿色化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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