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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强化节能监察执法 助推节能降碳增效

发布时间:2024-07-25
来源: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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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监督和促进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和能效提升,昌吉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于2024年7月启动全州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执法,联合市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两个节能监察小组,对全州15家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开展了节能专项监察。


按照《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监察工作手册》要求,监察小组向各重点用能单位出示执法文书,采取现场查看和查阅台帐资料的形式两种方式进行。本次节能监察主要包括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的制定落实情况、能源审计整改意见落实情况、能源消费计量监测情况、能源消耗定额执行等情况。对各重点用能单位依据节能法规和能耗定额标准进行了逐项核对,对存在制度落实制度不到位、能源资源计量不规范、能源利用不合理等问题,现场下达节能监察建议书11份,提出了合理化改进建议。同时,对近三年内未进行能源审计的公共机构,依照《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技术通则》,对执行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采购使用节能产品设备情况,开展节能宣传培训等15项重点内容的现场审计。


据悉,昌吉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已连续2年对超过25家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实施了节能监察执法。下一步,昌吉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强节能监察工作力度,建立常态化节能监察机制,突出抓好重点用能单位监督管理,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典范地州贡献机关事务力量。(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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