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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组织引领全区公共机构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来源: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   发布日期:2023-08-18   浏览次数: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要求,全面推进各级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工作,在全区公共机构领域率先树牢了垃圾分类理念,培育了垃圾分类意识,养成了垃圾分类习惯

注重顶层设计生活垃圾分类列为“十四五”时期机关事务重点任务纳入“十四五”公共机构节能规划、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以及每年重点工作安排。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建立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法制保障。相继出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评价标准及《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等系列配套文件,编制实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地方标准,确保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有法可依、依标管理。

注重示范带动。提升政治站位,强化公共机构示范引领功能,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建设,制定印发《自治区深入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遴选工作,重点推进3个国家级、30个自治区级示范单位示范建设,形成覆盖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的三级示范体系,确保垃圾分类学有标杆、做有示范,公共机构先行。

注重源头减量。牵头制定《自治区反食品浪费工作实施意见》,发布《公共机构绿色食堂建设与管理规范》地方标准。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制定印发《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开展公物仓建设试点,发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倡议,倡导会议、培训场所不用瓶装水,常态化开展“光盘行动”,多措并举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注重监督考核。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全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体系和节约型机关创建内容,建设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线上成效评估平台,组织全区1044家机关食堂完成内部评估工作首次完成全区41家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抽查工作组织开展垃圾分类示范单位量化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有力推动党政机关率先实现生活垃圾分类。

注重宣传引导。开展“垃圾分类宣讲”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进社区活动,将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内容纳入自治区党委党校主体班次培训课程,累计培训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200多人次。搭建全国第二、全区第一个“绿疆碳汇”碳普惠平台,积累垃圾分类碳积分兑换奖励,累计编印《垃圾分类知识手册》1万册,制作垃圾分类宣传短视频6条,发放张贴画、提示标识2万余个,使垃圾分类知识入脑入心,推动公共机构带头践行垃圾分类,示范带动全社会垃圾分类逐步实施

    下一步,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会议部署要求,认真借鉴内地省市先进做法,高质量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工作,努力打造公共机构领域垃圾分类的新疆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