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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昌吉州充电桩建设持续发力,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创造良好环境
来源: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   发布日期:2024-08-07   浏览次数:

为解决党政机关充电桩建设速度滞后于新能源汽车快速增长的矛盾,近年来,昌吉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化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发展新能源汽车的战略部署,结合昌吉州实际,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着力打造“5分钟”补电圈,以实际成效服务自治州绿色发展大局,取得明显成效。

一、充电便捷,开放共享。截至2024年6月,州本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已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86辆,其中购置21辆,租赁65辆。针对部分单位充电桩数量不足、充电难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调研,深入走访72家州直单位,全面掌握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富余变压器载荷和建设场地情况,将充电桩建设任务纳入州2024年重点工作范畴。同时,在充电桩建设前期,从“为群众办实事”角度考虑,尽量将更多地充电桩建设在公共区域,尽可能地让充电桩建设场地既服务机关又方便群众。今年来,已在州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成充电桩68个,其中开放共享充电桩20个,可满足102辆新能源汽车充电,目标达成率68%。

二、政企联动,配套先行。在前期调研摸底的基础上,组织充电桩建设企业形成建设方案,明确服务标准。经与新能源建设企业多轮沟通协商,在各单位自愿安装前提下,由企业采用市场化手段安装充电桩设施及配套设备,充电桩建成后每度电仅收取1元左右的服务费,有效缓解州20余家单位及附近居民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问题。同时,在进行新能源汽车租赁、购置申请审批时,充分考虑各单位充电桩建设情况,为未安装充电桩的相关单位积极搭建与充电桩建设企业的沟通桥梁。

三、主动服务,高效推进。坚持“主动服务、高效推进”服务理念,主动收集各单位在充电桩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及时与充电桩建设企业进行沟通协调,主动跟踪各单位充电桩建设方案及进度,努力破解“一桩难求”困境。今年来,已累计解答40余家单位关于充电桩建设问题,协调处理10余家单位在充电桩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为有序推进充电桩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