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机构概况 > 机构设置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
来源:节能处   发布日期:2018-01-27   浏览次数: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

    负责自治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自治区区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负责推动、指导、协调、监督各地州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节能工作。

    处  长:刘涛

    联系电话:239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