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按照自治区党委依法治疆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计划和任务要点,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确保机关事务各项工作依法开展,现总结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锚定“一体两翼”(以推进集中统一管理为方向,以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发展方略,以提升全局法治化水平为目标,以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和推进全局法治文化建设为重点,以落实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切实推进法治建设与全局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为全面推进机关事务管理治理保障工作依法履职,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一)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将开展疫情防控与法治宣传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结合机关事务工作实际发展需求,开展了多层次多内容的法律学习。二是疫情防控、法治先行。依法防疫,守土有责,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局党组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织牢疫情防控“法治网”,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同时,针对疫情防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热点问题,大力宣传与疫情防控有关的法律法规,指导全局干部职工树立依法防控意识。三是在全局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全局各处室、单位结合“疫情防控、与法同行”活动要求,通过多种形式途径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
(二)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聚焦总目标,常态化推进维稳工作,扛实政治责任,制定修订实施局党组维稳安全“1+4”配套文件和工作机制,成功创建市级优秀平安单位,维稳安全连续5年实现“三不出”。一是持续提升民族团结工作质量,规范流程、确定标准、创新形式,大力开展各类主题“结亲周”活动,做到同吃同住同学习同劳动,建立了不是一家人胜似一家人的深厚亲情,使民族团结的种子深深植入干部群众心田。二是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工作,通过门户网站、宣传大屏等方式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网络安全知识;组织干部职工收看国家网络安全官方网站的网络公开课,参与“2020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知识竞赛”;修订完善了《信息平台运行维护管理制度》《互联网使用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进一步巩固提升了网络安全管理能力。三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和落实信访工作制度,稳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昆仑小区办证工作、振宇生产基地和天山大厦遗留问题,通过咨询我局法律顾问,通过合法手段积极推动遗留问题的依法解决,有效预防化解矛盾,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四是坚持安全发展,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020年全年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无违法违纪事件,失泄密事件,保持了管理局系统安全稳定的良好态势。健全制度,管理规范。坚持把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落实任务分解责任,狠抓措施到位。将《自治区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要点》进行修订完善并印发管理局全系统执行,将综治(平安建设)目标任务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处室、局属单位。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结合国家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有关条例、规定、办法,加快构建“1+X”机关事务工作法规制度体系。在2020年,一是制定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统计报告管理暂行办法》等九项制度,有力推动了全区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工作步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二是制定印发《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自治区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各级机关事务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的职责分工、项目验收和绩效管理,同时将节约型机关创建纳入全区精神文明单位测评体系,提升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质量与水平。三是制定《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自治区党政机关国内招商引资接待管理办法》,持续提升公务接待的规范性。四是聚焦规范化和后勤服务管理“五统一”要求,研究制定实施了《省级干部住宅小区督导检查制度》,提升了物业服务保障水平。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健全完善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建立法制征询机制,实行重大决策法律顾问列席制度,辅助党组和领导干部科学决策,实现依法行政。特别是自治区党委、政府督办的天山大厦、振宇基地、玉器城等重大历史遗留问题,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坚持依法履职,确保历史遗留问题依法依规推进,对历史、组织负责,让自治区政府满意、干部职工认可。二是从严落实文件合规性审核制度。发挥合法性审核制度的监督职能,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规定和“三统一”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制定印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制度(试行)》,实现了对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全覆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辅正决策,对各类涉法文件和法律文书进行合法性审核,前置法律把关,规范了履职行为,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推进合规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自治区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19﹞4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制度(试行)》,严格落实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和合法性审查制度,以制度标准管人管物管事,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机制,保证依法行政。二是强化法规制度执行。建立健全全局法规制度执行情况跟踪反馈机制,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强化监督问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各项法规制度落地生根。三是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做好政策信息、工作动态信息等更新和发布工作;认真梳理,及时做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共机构节能等审批程序均已在网上公布,便于各单位获取信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结合机关事务工作实际发展需求,开展了多层次多内容的法律学习。将《宪法》《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去极端化条例》《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和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做到法律法规学习经常化、日常化。二是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宪法教育,推进宪法宣传意识深入人心。三是积极宣传学习《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后,我局结合实际制定宣传工作方案,邀请专家举行了民法典系列专题培训2轮,并为各处室、单位购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工具书50余册强化学习效果。四是认真做好“法宣在线”“学习强国”平台学习,高质量完成干部职工学法考试。五是充分利用办公楼大厅电子屏幕、宣传栏、门户网站普法专栏发送法律宣传信息、政策法规,营造普法宣传氛围。六是定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旁听庭审,接受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加强对党干部的正面典型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树牢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预防职务犯罪,切实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七)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一是认真部署,强化落实。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将法治化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党组每季度听取汇报,研究部署,督促落实。我局政策法规处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制定法治化工作计划、项目化管理方案,牵头和督促各处室、单位认真组织落实各项法治工作,确保法治建设工作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二是创新机制重实效。立足法治机关建设,建立法治宣传教育与廉政教育、道德教育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惩防体系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自查工作,以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为契机,持续推进具有机关后勤特色惩防体系建设,有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三是专设经费做保障。将法治化工作经费列入局机关年度预算,根据每年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法治化工作经费保障标准,安排落实相应经费,保障法治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二、主要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
2020年,我局始终把依法行政、依规管理作为机关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和主攻方向,健全完善“1+X”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在提质、扩面、补缺上下功夫、出成果。
(一)主要经验做法
1.从机关事务工作实际需求出发,创造性地服务机关事务法治保障体系构建。坚持把法治化建设作为重点任务、主体工程,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法治观念,围绕“1+X”法规体系建设目标,强化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意识和素养,用法治给行政事务定规矩、划边界,把依法治理的要求贯彻落实到机关事务工作的全领域、各环节,年内制修订《自治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统计报告管理暂行办法》等42项制度办法,主导形成了覆盖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务接待、后勤服务等全区统一管理保障服务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强化横向管理、纵向指导的职能体系建设。有针对性的对日常业务工作中常用合同类型进行梳理汇编,并在专业律师指导下形成并印发《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式合同汇编》(第1期),有效规避我局部门单位对外签订合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切实维护我局合法权益。结合我局智库建设管理的现实需求,会同新疆机关事务研究中心、新疆机关事务信息化专家工作站制定《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智库建设管理办法》,有效促进智库辅助决策作用更好发挥,我局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
2.防风险、补漏点,发挥合法性审核的辅政作用。全流程统筹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配合开展好审读工作。深入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及相关规定,严格落实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和合法性审查制度,全年共计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书》52份,以制度标准管人管物管事,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机制,提升依法行政效能。
3.强机关文化建设,发挥法治文化的统筹推动作用。积极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需要,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法治化、标准化、理论研究、规划编制相关知识培训7场次670余人次。整合标准化、理论研究线上培训课程资源、分享“《民法典》中的机关事务”专题给各处室、单位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结合工作实际,对本年度制度规范、标准和理论研究成果进行梳理汇编,更好地将理论知识与工作实践相结合,让干部职工在培训学习中相互分享,相互提高,增强干部职工的认同感、信任感、归属感和责任感。
(二)存在的不足
2020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体现了鲜明的管理局特色和重点,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差距和不足:干部职工在学法用法方面还有待加强,主要表现在钻研还不够不深,用于指导工作实践还需要下较大气力。普法宣传载体的创新不够,宣传亮点还不多。
三、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新疆机关事务以新的定位、新的目标、新的面貌、新的姿态开启高质量发展新征程的第一年。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要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过紧日子”要求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规定,贯彻“十化”理念,突出“五化”重点,坚持“一体两翼”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中央第三次新疆座谈会精神,坚持把依法行政、依规管理作为全区机关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和主攻方向,以法治化助推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
(一)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将继续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决策部署,结合机关事务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充分认识建设法治政府、依法履职的重要性,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构建更完善的机关事务系统法治规范体系;三是进一步构建更严密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严格落实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和合法性审查制度;四是加强法律政策的宣传教育,采取法律知识宣传与案例宣传相结合、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五是强调法治思维,弘扬契约精神。开展法治意识和用法能力教育,大力培育既具有法治思维和能力、又具有现代机关事务管理经验和能力的专业人才队伍。
(二)2021年主要目标任务以及主要措施
2021年,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法治化工作将紧扣“1+X”法规体系建设,树立全区性思维,瞄准机关运行保障立法集中攻坚,抓重点、克难点、补盲点,构建适应履职需要的较为完备的机关事务法规制度体系。
1.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落实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要求,定期研究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工作,年内集体研究法治建设有关工作不少于两次。健全完善分管局领导直接抓、政策法规处牵头协调、各处室(单位)推进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
2.做好机关运行保障立法工作。紧紧围绕《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所赋予的法定职能和正在推进立法的《机关运行保障法》,加快机关事务管理立法进度,及时制定我区机关运行保障地方性法规,有效推进全区机关事务管理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的法定化。
3.修订完善机关事务制度标准。坚持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原则,分级分类修订完善制度标准,形成内容全面、规定具体、要求明确、层级分明、简明实用的机关事务管理制度标准体系。着重制、修订区直机关、直属事业机构行政用房规划建设、国有资产监管、区直房地产管理、区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以及机关事务改革等方面的制度和标准。
4.全覆盖落实合规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自治区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19﹞4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制度(试行)》,严格落实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和合法性审查制度,以制度标准管人管物管事,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机制,提升依法行政。
5.持续提升依法决策水平。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规范决策程序。凡涉及拟订工作发展规划、出台改革措施、使用预算经费、处置国有资产、投资基建项目、制定内部制度标准等重大问题,须经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邀请专家论证和公众参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对直接关系干部职工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事项开展风险评估监督;涉及到法律事务的,重大决策提交审议前,应由政策法规处和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
6.增强干部法治意识。全局干部要带头遵法学法,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法治理念,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守法用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和推进工作;增强干部职工法治道德,倡导契约精神,强化规则意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树立守法诚信光荣、违法失信可耻的法治理念。
7.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利用国家“12.4”法治宣传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电子屏、局门户网站、简报等多种形式,加强法治建设宣传,传播机关事务法治化建设内容,营造机关事务法治化建设氛围。完善法律学习制度和法治培训机制,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机关事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学习培训计划,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8.着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强机关事务相关法律专业人才培养和使用,注重引进或者培养法治工作人员,建立适应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人才队伍,充分发挥法治人才在机关事务法治建设中的参谋助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