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告,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等部门起草了《党政机关绿色低碳行为规范》《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设施与家具配套指南》《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运行规程》等3项地方标准,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和平北路12号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政策法规处(邮编:830000)。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970657112@qq.com。
三、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0991-2391049。
来稿请注明“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字样。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意见反馈时间截止2024年7月11日。反馈意见个人需署名、单位需加盖公章,并留联系方式,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2.《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与家具配置规范》(征求意见稿)
2.1.《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与家具配置规范》起草说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6月11日